手足之情。


上週,某個加班的夜晚,
大家一邊準備著頒獎典禮器材,一邊進行著手工物品競賽的同時,
我們開始聊天了。

話題從巧伶要不要準備再多生一個小孩開始,
大家開始討論起自己的手足之情。

跟哥哥相差了8歲的梨子姊姊說,
仔細想想,她跟哥哥一起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的日子,不超過十年。

於是我們轉向擁有四個兄姊的小心心,
她跟兄姐相差的歲數太懸殊,全家人一起生活的日子,是零!




我算了一算我跟謝姊姊一起生活的時間,
忘了從我國中還是高中開始,她就已經去台北讀書了,然後接著就去米國了。
所以我們住在一起的時間,其實真的也不長。

如果我還會再活40年,
謝姊姊每年回來一次,每次相處時間7天來算,
我們接下來能夠相處的時間只有280天,大概只剩下9.3個月而已,一年都不到。


想一想,還真的不多了。




2011年,我出差去美國,謝姊姊來旅館找我。


怎麼會有這麼生動的照片,真是太自然了我……



小時候我們感情真的很不好,因為我吵架吵不贏、打架也打不贏。
現在長大了,好像比較好一點了。

在父母的眼中,
不管歲數多大,我們永遠都是任性的死小孩,無誤!

留言

  1. 情感.無需用時間計算
    是要用心珍惜


    版主回覆:(03/31/2013 01:19:12 PM)

    請通知麗莎要多珍惜我喔~>///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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