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用薪水買你什麼

主管下了一道規定:「私事請在五分鐘之內結束。」同事覺得有點苦惱,他說這樣對有便秘的人,壓力很大。(歪樓)

同事說他能夠理解,公司付你薪水,當然是聘請你來解決公事,而不是處理自己的私事,但如果公事處理的差不多,能不能有自由運用時間的彈性?






若是以傳統老闆的想法,是我付你薪水,就是買你的「時間」,所以你的上班時間就是屬於公司所有。依照這樣的邏輯,你就是機器人,上班時間一到,你就是聽話照做;下班時間,你才會變成人類。

若是比較開放老闆的想法,是我付你薪水,買你的「腦袋」,所以你付出腦袋/想法來解決公事,解決完畢,你也就下班了。但這個有兩個極端,一個是極度專業像是顧問,你付出了你的專業解決了case,就沒事了。另一種就是極度責任制,你就是做到掛也要把事情做完才行。

但最慘的應該是慣老闆的想法,是我付你薪水,我買你的「腦」以及買你的「時間」。上班時間你的身體跟靈魂都是屬於我的,專業是什麼不重要,工作責任制才是王道。

結論就是,付錢的是老大,你想要什麼我通通都給你。(淚灑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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